11 02 月 轉知-市府-修正[臺南市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]第二點,並修正名稱為[臺南市政府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],並自即日起生效 閱讀本文件 下載檔案 資訊分享
轉知-市府-檢送更正「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(產業專用區、捷運系統用地、交通用地、公六、公附)(配合沙崙綠能科學城計畫)都市設計審議原則」條文內容及條文更正勘誤表一份 2026/6/18 線上閱讀 下載檔案完整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