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變更生效
「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(主要計畫)(部分港埠專用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兼供廣場使用、部分水域用地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)(配合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)案」自110年4月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公告時間:自民國110年4月8日零時起生效。
二、公告地點:臺南市政府公告欄、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(永華市政中心)、都市規劃科公告欄(民治市政中心)及臺南市安平區公所。
三、公告圖說:計畫書、圖乙份。
四、本案計畫書、圖檔案另可至臺南市政府網站(https://www.tainan.gov.tw/)市政公告與都市發展局網站(https://udweb.tainan.gov.tw)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。
相關檔案
發布實施公告文pdf(108.42 KB)
(FIN)安平跨港大橋變更計畫書pdf(6.39 MB)
(FIN)安平漁港跨港大橋變更計畫圖pdf(776.70 K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