楠西都市計畫公設專案通檢一階案
變更楠西都市計畫(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)(第一階段)」案,自114年5月2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。
依據:
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。
二、內政部114年5月21日台內國字第1140806488號函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自民國114年5月27日零時起生效。
二、公告地點:計畫書及圖公告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、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楠西區公所公告欄。
三、公告圖說: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
相關檔案
1.楠西(公設專通)(一階)案發布實施-公告文pdf(599.10 KB)
2.楠西(公設專通)(一階)案發布實施-主要計畫書pdf(38.87 MB)
3.楠西(公設專通)(一階)案發布實施-主要計畫圖tiff(1.00 M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