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市區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案公告
公告「113年度臺南市新市區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、補建及恢復案」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、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、控制測量成果,並自民國113年9月27日起公告30天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公告時間:自民國113年9月27日起公告30天。
二、公告地點: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(新營辦公室、永華市政中心、臺南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,並刊登於台南市政府市政公報。
三、公告內容:「113年度臺南市新市區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位清理、補建及恢復案」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、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、控制測量成果。
四、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,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,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台南市政府繳納複測費用,申請複測,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,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,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。
相關檔案
◆都市都管字第1132117074A_新市區公告pdf(761.54 KB)